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者:王仙仙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224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现“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鄂教后勤〔2016〕1号)等文件要求,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将对2023-2024年度学生保险项目进行采购。

二、项目名称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保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供应商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可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多个分支机构投递响应文件均视同无效。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26楼。

现场获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章第二条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料,并将上述原件资料进行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形成报名文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收报名申请。

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将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2.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恒大世纪广场26楼

联系方式:027-8781532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经理

话: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