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政府奖学金名额已下达我校,为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条件,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要求
1.确保受助学生有学籍。各学院在组织申请前,要明确告知学生,必须有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才能申请。在进行名单公示前,各学院要将获奖名单与学籍名单进行核对,确保学生都有学籍。
2.获得市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较贫困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获得市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并根据申报情况填写《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依据通知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及综合情况确定上报初评名单;
3.学院公示 各学院在确定初评名单后填报《2021-2022学年享受高校市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统计表》,11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报学工处,因时间较紧,可在上报名单后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并进行拍照留存。
4.学校复核 学生工作处复审各学院上报材料及获评条件,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核。
5.校级公示 在有效公示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武汉市教育局待批。
三、评审名额分配
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2021-2022学年度市政府奖学金名额73人。
四、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评审情况
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评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1.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2021-2022学年享受高校市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统计表
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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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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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专业 班 | |||||||
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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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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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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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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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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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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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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