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扶助成长,励志筑梦画青春—— 2022年精准资助扶贫帮困暨“励志之星”评选活动

发布者:陈霞发布时间:2022-04-08浏览次数:28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不断拓宽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贫困学生家庭精准扶贫帮困“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目的

精准扶贫帮困,通过对困难学生家庭线上“云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走入贫困学生家庭,宣传国家、省市及学校的资助政策,搭建起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良好沟通平台,提升资助工作效果,提高资助政策的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真正做到精准资助

评选校园“励志之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励志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校形成开拓创新、奋斗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走访学生

各学院特困学生,特别针对“六大类”困难学生人群。

(二)“励志之星”

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好,学习纪律端正,无违纪行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乐于奉献。

1.学习型。学习成绩优异,排名在同年级专业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荣获各级各类表彰荣誉;

2.技能型。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获奖励。

3.服务型。有改变命运和克服困难的坚强精神斗志,有面对挫折具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困难;有勤工俭学和自强自立的典型先进事迹,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抗击灾害工作等各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三、“励志之星”评选程序

1.各学院采取学生自荐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按照“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具体推荐人数见下表),附推荐人近期生活照一张、励志格言及200字以内简介。

2.4月22日前各学院上报初审学生信息;5月5日在学工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投票,评选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励志之星”11人。


 

走访及“励志之星”评选人数

“云”走访90人,“励志之星”评审奖励11人(“云”走访各学院人数及初选名额详见上表)。

、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贫困家庭线上“云”走访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在交谈过程中,注意谈话方式方法,在生活上、情感上、学习上等多方面给予关心帮助,保证走访活动顺利进行。

2.活动开展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学校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走访要坚持贴近工作实际的原则,以深厚感情与学生及学生家长交流,使学生深刻感受到学校的深情厚爱和殷切期待,坚持其立志成才、感恩母校、回报社会的理想信念,使活动确有实效。

3.各学院要注意做好线上“云”走访活动照片及视频拍摄工作,收集每户贫困家庭线上连线中素材收集,并收集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对于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积极采纳。

4.贫困生走访材料4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走访学生信息基本情况。 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活动总结、活动开展照片及拍摄视频发送至邮箱604480169@qq.com,咨询电话:81805055。

5.“励志之星”评选材料5月10日前,各学院上报最终评选出的“励志之星”学生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