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条例

发布者:张锦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72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使我校共青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规定的原则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校团委必须自觉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等三大社会职能和作用。

第三条  团委工作职责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领广大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

(二)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

(四)召开团委全委会及分团委干部会,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

(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

(七)做好在学生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八)指导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促进其在校园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九)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十)以开展素质教育为中心,积极满足学生多方面的正当要求,关心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一)广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艺术观。

(十二)做好专职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十三)开拓思路,为特困生勤工俭学创造条件。

(十四)做好团属创新、创业、创效工作。

(十五)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校园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其他任务。

(十六)组织教工团员开展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与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青年教工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十七)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办公会,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三)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明确分工,督促帮助团干做好分管的工作。

(四)监督、检查分团委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各党总支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五)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六)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七)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八)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九)组织召开全校团员代表大会,并代表本届团的委员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十)积极开辟社会实践基地,布置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一)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团委副书记职责

(一)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二)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在书记的指导下,拟定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

(四)主持分团委书记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集基层团支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六)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团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团委各部门内外联系,协调组织校团委日常事务。

(二)负责校团委校级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发送。

(三)负责校团委文件的起草、修改、核稿和印发;负责各类上行文和平行文的核稿和发送。

(四)负责文秘文电、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印章管理、值班接待工作。

(五)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和理论研究。

(六)负责固定资产、工作档案、报纸图书的整理和保管。

(七)负责财务预算、报账、管理与监督。

(八)负责办公用房、大学活动中心等学生活动用房的卫生、管理和安全。

第七条  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加大“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力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及“推优”工作。

(二)了解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团内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划工作。

(三)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做好团员证的颁发、注册、补办和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工作;负责检查全校团费的缴纳。

(四)负责新生团支部书记培训班、团校培训班、“青马工程”培训班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抓好团学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工作,使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五)做好“智慧团建”工作,及时、准确地呈报各种报表;

(六)负责“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及评先评优、五四表彰工作;

(七)负责落实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八)负责团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违纪团员和团学干部进行调查,并给予教育和处分。

第八条  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校团学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和组织调动,负责校内海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

(三)负责抓好校园广播台及团属微博、微信、抖音、QQ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和新方法的运用与推广。

(四)利用校内各种宣传载体抓好经常性的时事政策教育,做好共青团的思想建设。

(五)负责以团支部风采大赛等特色团支部活动为载体,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

(六)负责收集、整理、编印团组织或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材料。

(七)负责团组织宣传人才的的组织、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生课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生课外学术讲座、论坛和沙龙的组织和审批工作。

第九条  团委志愿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研究制定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新青年下乡”活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计划、落实、检查与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二)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区援助活动。

(三)负责承接大型赛事赛会志愿服务。

(四)负责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五)负责开发、拓展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并组织宣传与实施。

(六)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七)开展“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宣传、选拔,对西部志愿者活动进行跟踪访问及报道,协助解决志愿者的就业问题。

第十条  团委社团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领导和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调度各社团的活动的进展情况。

(二)负责社团换届纳新工作,做好社团之间的工作和活动的协调。

(三)负责制定社团考核方案,定期对社团进行考核,评选优秀社团和社团星级评定,认定会员学分。

(四)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分配、管理、维护和督查。

(五)负责社团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及课时认定、课酬发放工作。

(七)指导社团负责人做好本社团工作。

第十一条  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一)召集各分团委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知识和决议,研究安排分团委工作,将分团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分团委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和掌握分团委、团支部成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分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分团委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三)抓好分团委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分团委会、团支部书记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分团委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四)协助学院党总支的其他工作。

(五)分团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分团委的全面工作或某些方面的工作,分工协作。

(六)分团委副书记在书记不能到岗时代理书记的部分工作。

第十二条  分团委组织委员职责

(一)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二)检查各团支部执行分团委的决议、计划和指示的情况和青年学生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的情况。

(三)负责团的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活动的布置,检查落实工作。

(四)搞好学院团员的管理和团员统计工作,负责转接团组织关系,做好团员证和团徽的颁发和管理,团员证年度注册等工作。

(五)负责分团委会、团的各项活动的档案整理,存档工作。

(六)负责按时收缴团费和向上级团组织上缴团费工作。

(七)做好分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分团委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分析分团委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建议。

(二)根据学院党总支和分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

(三)负责分团委的宣传阵地,办好宣传栏和新媒体建设。

(四)负责分团委团支部风采大赛,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

(五)做好分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