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商业保险
(1)学生在每个新学年开始时自愿购买学生商业保险。
(2)学生在发生事故或住院后,应在48小时内告知辅导员,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
(3)学生痊愈出院后,应及时将申请赔付所需材料交给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查看。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时将材料上报保险经纪公司理赔专员审核查看。
(5)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完毕后,应及时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理赔申请。办理理赔申请时应留下本人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并提供相应单证。
二、遇到资助或保险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
根据大学新生的特点,将在资助及保险办理中常见的几种问题及解决方式总结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
关于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文件,一个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这是最重要的文件。除此以外,财政部、教育部还制定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工〔2019〕19号)文。
了解这些政策的渠道:第一,教育部门已把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编印成一个宣传册,在录取新生时,每一份录取通知书里都有一册。第二,教育部政府网站上把这些文件已经全文登载,可以到 网 上 查 询。第 三,学 校 也 会 通 过 宣 传 栏、会 议 形 式,组 织 学 生 进 行学习。
(二)国家资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帮困、奖优的特点,其含义指的是什么?
国家资助政策设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既帮困又奖优。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推进和促进教育公平,政府、国家、学校都有责任帮助贫困学生入学,完成学业。
国家的政策是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同时引导学生报考国家急需的专业,对这些学生资助的力度更大一些,学生毕业以后到祖国最艰苦、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方面也有制度保障。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含义是什么?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设计中考虑了这个问题,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这个指导意见对各个地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各高校所在地区(县)会研究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认定实施细则,各高校则会根据国家的指导性意见和各地区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各项资助政策中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里的“学生”,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2~3档。
(四)为什么在大学第二年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怎样申请? 评审程序是什么?
由于各地的教育教学水平、条件、生源状况,甚至考题都不一样,所以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判断这个学生是否特别优秀,是否品学兼优,有必要把大家放在一条统一的起跑线上。因此,为了公平起见,国家制定政策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是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时候开始申请。
申请和评审程序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专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1月15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至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30日前批复。国家奖学金由学校来统一组织评审,学校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到11月30日之前,会有一个严格的评审程序,最后评审结果由校领导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审定以后才能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向哪些专业倾斜? 怎样分档?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主要是依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确认表》,以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首先要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然后学生提出申请,经过评审才能获得。
国家助学金在分配名额的时候向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倾斜。
国家助学金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拿到3300元,具体在2200~4400元之间分档。
(六)能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个奖学金只能申请评定获得一个,但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比如得到了国家奖学金,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七)高职院校“3+2”教育形式的大专阶段的学生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吗?
五年制大专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享受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政策,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后可以享受高等院校的资助政策。
(八)上大学后怎样才能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有什么要求?
勤工助学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里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学生通过在学习之余的劳动来获取报酬,以补助部分的生活费用。在校的所有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勤工助学,但是学校会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学校都要为学生提供相对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深入,普通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制,交纳全部学费有困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抚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具体减免的额度由所在的学校来定,会有专门的减免办法,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所在学校的减免规定就可以享受学费减免。
由各高校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校的实施办法,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十)认为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该如何处理?
奖助学金实行一年一度的集中评比,每年秋季入学后都是每个高校投入最大精力的时期。因为涉及很多学生的切身利益,工作项目多,事务相对集中,学生的认知水平不同,很多问题也就应运而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就算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加上灵活的操作,统筹兼顾,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还是会出现个别学生对评比结果有异议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时,学生在评选过程中(最好是班级评定公示期间),首先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或所在学院反映情况,如学生所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学院应重新进行评定,直到无一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同时,如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或所在学院反映情况后等不到处理结果的,学生可以直接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查证。
(十一)在办理商业保险理赔业务时碰到问题该如何处理?
首先,学生在患有疾病住院或发生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和辅导员或学校保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如需要办理商业保险理赔,则应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由学生本人或家属向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报案。
其次,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如遇到保险理赔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差距较大情况时,可通过学校保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联系,要求查询诊疗费用理赔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