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基本工作职责
一、 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要求;
二、 制定并落实学年度工作计划;
三、 构建心理健康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保障心理健康工作有序进行;
四、 建立心理危机四级预警工作系统,及时有效的应对校园突发危机事件;
五、 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定期反馈;
六、 组织实施全院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工作;
七、 做好学生团体辅导、素质拓展、个体咨询等工作,开展丰富的校园心理文化活动;
八、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安排、管理、检查与评估,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九、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十、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